菜单
中文 EN
姚立强

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监事会主席

杭州所副主任

靖霖庭下辩护技能研究部副主任

擅长领域

经济犯罪案件的辩护及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

联系方式:18758099188 邮箱:yaoliqiang777@163.com
教育背景

中国政法大学大学本科毕业

主办或参与办理的部分重大案件

1、孔某某行贿案件,一审判缓刑罚金50万,公诉机关抗诉,要求判处实刑。二审辩护维持主刑量刑部分,撤销罚金刑;
2、张某某强奸同事案,公诉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3、寿某串通投标案,不起诉;

4、谢某骗取银行贷款案,不起诉;

5、马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处理;
6、王某某组织卖淫案件,在其他同类案件第一被告人判处十年以上的情况下,本案第一被告人一审判决六年有期徒刑;
7、季某某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案件,二审辩护认定自首,从而达到降低一档量刑目的;
8、赵某大宗商品网络诈骗案件, 定性改为非法经营,判处较轻的刑罚;
9、张某某涉及诈骗新疆多人玉石案件,张某某被反复羁押、释放的情况下,最后成功促使法院改变定性,降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10、公安厅督办的施某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为第二被告人成功辩护不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11、林某合同诈骗案件,参与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并予以国家赔偿;
12、陈某某网络诈骗案件,全省公诉机关观摩的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案件,一审判处一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
13、王某受贿案,控诉十年以上,参与一审辩护后判一年半;
14、某故意伤害案件,存在轻伤、重伤、轻微伤三个鉴定结论、被害人又不肯谅解的情况下,最终宣告缓刑;
15、公安部交办的郑某某销售假农药案件,缴纳较少罚金并宣告缓刑;
16、叶某某强奸案,判决宣告缓刑;
17、协警黄某某故意伤害致被审讯对象死亡案件,一审宣告缓刑;
18、为某知名网络企业的刑事专项事务担任法律顾问,成功解决与著名风投公司的股权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