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靖霖武汉诈骗犯罪辩护与研究部主任;司法部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武汉市律协公平竞争委委员。
涉黑恶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财产犯罪案件、刑事犯罪控告代理
2012年开始进入律师行业,至今在法律服务行业从业 13余年,曾从事综合业务,2019年加入靖霖律所专门从事刑事业务。基于前期综合业务背景,擅长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涉黑恶犯罪案件等。在多起重大影响、疑难复杂案件,成功获得不予起诉、改判、免于刑事处罚等结果。
法律是严肃的,但律师可以是有温度的。辩护的价值不止于庭审中的据理力争,过程中展示专业背后的个人特质,用严谨的逻辑,以及对正义的坚持,和对当事人的共情,让正义不仅能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更能以“感受得到”的方式温暖人心。
(一)诈骗犯罪
1.袁某某涉嫌诈骗罪案,原判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二审介入后经辩护法院发回重申,后被宣告无罪;
2.叶某某涉嫌诈骗罪案,涉案金额 20万,对应刑期至少在三年以上,侦查阶段介入,经辩护获缓刑;
3.张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案,侦查阶段介入,经辩护捕后成功取保,审查起诉阶段持续与检察官进行沟通,最终获不起诉处理;
4.陈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诈骗罪案,涉案金额 120余万元,侦查阶段介入,经辩护获不起诉;
5.黄某某涉嫌诈骗罪案,涉案金额90余万元,侦查阶段介入,经辩护成功取保候审。
(二)走私犯罪
1.刘某某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案,走私货物数额 4600 余万元,对应刑期在五年以上,侦查阶段介入,经辩护获降档轻判两年;
2.程某某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案,走私数量超过 3.6 万吨,走私 100 吨以上对应刑期就在五年以上,经辩护获降档轻判两年九个月;
3.张某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洗钱罪案,经辩护打掉洗钱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获缓刑。
(三)掩隐犯罪、洗钱罪、帮信罪
1.宁某涉嫌洗钱罪案,涉案金额2000余万,在检察院批捕后,坚持无罪辩护的情况下,成功取保;
2.汪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涉案金额 70 余万元,一审被判五年并处罚金,二审阶段介入,经辩护改判三年六个月;
3.李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涉案金额 80 余万元,对应刑期在三年以上,经辩护获降档轻判一年十个月;
4.张某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洗钱罪案,经辩护打掉洗钱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获缓刑;
(四)食药类犯罪
1.杨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涉案金额 320万元,对应刑期在十五年以上,被刑拘第十天介入,刑拘期限届满前一天成功取保;
2.陈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案,涉案金额120余万元,检察院批捕后介入,会见了解相关情况后,经与承办人反复沟通,检察院最终认为存疑不诉;
3.肖某涉嫌非法行医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案,当事人不接受检察院认罪认罚11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经对证据进行有效质证,一审法院最后数罪并罚判处7年有期徒刑。
(五)黄、赌、毒类犯罪
1.杜某某组织卖淫案,特殊场所店长,刑事拘留后紧急介入,经辩护,刑拘第32天取保候审;
2.陈某某世界杯赌球案,涉案金额120余万元,审查起诉阶段介入,经辩护成功取保,后获缓刑;
3.李某涉嫌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经辩护法院对恶势力犯罪集团不予认定;
4.潘某某开设赌场案,涉案金额 80 余万元,经辩护获缓刑;
5.李某某涉嫌运输毒品罪案,审查起诉阶段介入,经辩护,获不起诉;
6.王某被控贩毒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其构成自首,王某获得降档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