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中文 EN
杨昆

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

分管靖霖全国行政人力资源工作

浙江省监察法学会常务理事

浙江省江苏商会法律服务委员会主任


擅长领域

刑事案件辩护及代理

刑事控告及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刑事合规)


联系方式:18810151603 邮箱:
教育背景

解放军郑州防空兵学院 军事学学士

浙江大学法学院 法学学士

南京政治学院 “全军宣传处(科)长专修班”结业

西南政法大学“职务犯罪侦查业务骨干专修班”结业


工作经历
15年军旅生涯,先后历任班长、排长、组织干事、连指导员、团宣传股长、师政治部宣传干事等。89年11月因军事比武单项全团第一名,92年8月军校学年学习成绩第一名,95年5月军校首届大专论辩赛获冠军各受嘉奖一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士兵、训练标兵、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指导员、优秀机关干部、九江抗洪抢险先进个人等,在军内外多家报刊杂志发表长篇通讯、新闻快讯等20余件。

12年检察业务,某省级检察院5年公诉实务岗位,一级检察官,为主独立办理毒品、涉黑、经济及职务犯罪等案件140余件。连续两起成功抗诉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优秀诉讼监督案件,其中1件入选最高检第2号指导案例及最高法案例库。
7年职务犯罪侦查实务岗位,先后参与承办省(部)、地(厅)级职务犯罪案件20余起,指导下级院侦办县(处)、科(局)级职务犯罪案件10余起。在某省检察院反贪局工作期间,先后两次被评为省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在《中国检察官》、《浙江检察》等杂志发表多篇办案实务探讨文章。
在公职工龄满27年之际,从心而活,毅然辞去公职,赴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现任靖霖全国管委会副主任兼靖霖北京分所主任,协助主任专门从事刑事犯罪预防与辩护和分所建设决策,分管靖霖全国行政人力资源工作。


主办或参与办理的部分案例
投身靖霖律所至今,从实习律师干起,与承办律师共同努力,成功辩护如下案件:

1.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件由检察院退回公安,公安作出终止侦查决定;

2.金某某贪污受贿上诉案,二审获改判,拿掉贪污罪;

3.雷某某非法拘禁案,辩护意见得到合议庭认可,一审判决书将起诉书中的第一被告人变更为第五被告人,获缓刑判决;

4.刘某某企业刑事风控,依托团队成功化解涉嫌诈骗风险,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5.迟某某危险驾驶(醉驾)案,三天结案,被检察院不起诉;

6.倪某某(副厅)受贿案,辅导当事人认罪认罚,一审获轻判,侦办机关及司法机关均满意,当事人及全家满意,不上诉;

7.郭某某(正厅)受贿案,辅导当事人认罪认罚,并着重提出归案经过情况说明中的合理怀疑,引起合议庭重视,经庭后调查核实,为当事人争取了自首,获得缓刑判决,不上诉;

8.王某某(正科)受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辅导当事人认罪认罚,辩护人采疑证从轻的辩护策略,获得公诉人与合议庭的认可,最后量刑从轻顶格下判,不上诉;

9.于某某寻衅滋事案,辅导当事人认罪认罚,公安突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报捕,连夜补充辩护意见,得到检察院认可并不予批准逮捕,后续辅导其家属分头与十多名被害人全部达成和解协议,辩护方案提前与公诉人沟通,得到认可,法院通过速裁程序结案,判一缓一,不上诉;

10.王某某掩饰隐瞒上诉案,在上游涉案当事人没有上诉的情况下,为全案整体辩护,得到二审法院认可,成功将上游犯罪由盗窃罪改为职务侵占罪,下游犯罪当事人获得量刑从轻改判;

11.周某某骗取出口退税案,辅导当事人立功并坦白事实经过,辩护人采无罪辩护策略,获得缓刑判决。